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

发布时间:2021-08-24

在8月19日,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有关情况。《意见》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、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、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,提出25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。通过提供间接费用比例等,科研经费中用于“人”的费用可达50%以上。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,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。项目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。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部纳入“三公”经费范围。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,促进科技事业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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